2019-05-20 来源: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在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科技金融综合服务等方面在新媒体平台的增强宣传力度和广度,营造珠海市良好创新创业氛围,现提出新媒体宣传服务需求及具体说明如下:
一、宣传目标
通过提供宣传服务主体的自有新媒体平台,同时联动其它若干粤港澳大湾区内在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科技金融等方面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对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在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科技金融综合服务等活动的宣传报道,提升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各政府部门、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基本需求
(1)服务期限
从服务合同(协议)签订日期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宣传频次
根据服务期限内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创新创业大赛、科技金融及其它重要活动的实施情况,由宣传服务提供主体具体实施,在其自有新媒体平台累计宣传数量不低于20次。
(3)宣传覆盖面
至服务结束,宣传服务提供主体自有新媒体平台及其它联动新媒体平台,累计阅读量不低于50万次。
三、资质要求
1、宣传服务提供主体经营(办公)注册地在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具备新媒体宣传运营资格和相关运营经验,其自有新媒体平台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各政府部门、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人员中有较高的关注量、知名度和影响力。
2、宣传服务提供主体在新媒体宣传运营方面信誉良好好,宣传策划和执行实力强,同时具备联动其它若干粤港澳大湾区内知名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的资源和能力。
3、宣传服务提供主体应具备成熟完善的新媒体宣传分工架构和服务流程,具有专职人员提供宣传策划、文字及图片采写及工作执行,优先考虑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各政府部门微信公众号和知名科创新媒体平台等成功运营经验和案例的宣传服务提供主体。
四、其它事项
符合上述资质要求各宣传服务提供主体,可根据我方宣传目标和需求,建议提供以下资料:
(1)新媒体宣传服务整体策划方案(含报价);
(2)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文字和图片介绍资料;
(3)其他资料。
提供资料截止时间: 2019年5月31 日 18时,邮寄递交时间以邮戳寄到日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恕不接受。
提供资料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新光里三街23号1幢A103。
联系方式:0756-2155018 黄先生
我方将根据宣传服务提供主体的综合实力、策划创意、整体报价等,选出服务提供单位后,以专项服务采购的形式签订相关服务合同(协议)并监督实施。
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2019年5月20日